4月2日,新兴县森林火险红色预警正式生效,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发生,我县通过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倡议文明祭祀,加强巡查管护和宣传力度等方式,全面筑牢森林“防火墙”,全力防范森林火灾的发生。
在簕竹镇红光社区,各主要路口和进山路口都设有森林防火执勤点,网格员、党员志愿者和护林员负责对过往车辆和人员进行信息登记和物品查验,开展疫情防控、道路交通安全、森林防火、文明过清明等方面宣传。
罗松标(簕竹镇红光社区党总支部书记):"以居委干部分片负责,我们社区总共21名网格员,落实到各个山头,完善整体责任。我们还成立了一个社区的应急分队,一共10名,挑选了在农村和辖区居住50岁以内的年青居民,建立专业的森防队伍作为后备力量。下一步继续加大宣传力度,跟进巡查和相关信息资料台账管理,更好地完善清明期间整体的森防工作。"
伍婆婆(簕竹镇红光社区居民):"他们经常下乡叫我们做好防火安全,经常宣传,要带动大家一起行动,不要出现山火,大家都要遵守规定,不带燃烧物上山拜祭,尽量减少隐患,大家都可以确保安全。政府都号召了,我们群众肯定要配合。"
我县最严禁火令的发布和全方位、高频率、无死角的宣传给森林防火营造了强大声势。
苏志雄(广东浩捷律师事务所律师):"禁火时间和区域范围内,上坟烧纸、烧香点烛、抽烟、放烟花,以及其他危及到山火的行为是一律禁止。如果违反上述行为,轻者面临治安处罚或行政处罚,其中有一条法律规定:由县林业主管部门对个人作出3000元以下罚款,对单位处以50000元以下罚款。另外治安处罚法规定,对个人(处以)警告或罚款200元,这是情节较轻的。如果情节严重的,就处罚5-10天的行政拘留并罚款500元以下,如果情节非常严重,构成山火,烧火面积较大的情况下,可处以3年以上7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情节较轻就处以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